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啦!市区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如何调整?
更新时间:2024-06-14
随着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,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也随之调整。消息一出,很多小伙伴通过各种渠道咨询业务流程和办理细节,今天给大家出一份办理攻略吧~
根据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杭政函〔2024〕37 号)规定,自2024年1月1日起主城区、萧山区、余杭区、临平区、富阳区、临安区和铁路分中心的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2490元。
2024年1月1日后办理缴存登记的新增职工,若月缴存基数低于2490元的,需上调至2490元,并需补缴自2024年1月以来的差额部分。
办理基数调整和补缴的单位需填报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、缴存基数调整表》原件(加盖公章)、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少缴补缴申报表》原件(加盖公章)、单位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分中心各网点进行办理。
具体途径
上述所需表格可以自行下载喔~~~当然,公积金业务表格都是可以自行下载的,具体途径如下:
1.登录中心官网(http://gjj.hangzhou.gov.cn/);
2.点击首页中间区域的“下载中心”,根据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(缴存公积金、提取公积金、公积金贷款)进行选择。
表格模版
案例说明
例如:张三2024年1月份入职萧山某单位,单位于2024年2月为其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且申报缴存基数为2280元,缴存比例为12%,那么,单位6月份需为职工办理个别调整,将张三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至2490元,并从2月份开始补缴四个月的差额合计200元。
表格填写如下(仅供参考):
作者: 编辑:顾晨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