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再提升!助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再提速
更新时间:2024-08-30
为进一步减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证压力,区审管办联合区住建局、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就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(未抽中)”和“举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”进行并联审批,有效减少办结时效及材料,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改革前
企业如需举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,需先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,备案通过之后才可以向文旅部门递交申报资料,存在多个部门重复跑,材料重复交。
改革后
由政务服务办事员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材料及流程,在具备事项办理条件的前提下,可将这两个事项一并申报。通过业务跨部门整合,数据自动共享,由窗口统一收件,部门协同办理,提高审批时效50%。进一个窗办多件事,以最高效率办结事项,真正实现企业跨部门办事“少跑路、减材料、减时限”。
联报联批一次性告知单
作者:协调科 编辑:顾晨艳